关于开展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 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
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关于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接续采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培训
介绍和解读实施方案的要点规则,采用线上会议的方式,使用腾讯会议系统。相关企业代表以企业账号(或账号显示生产企业/代理企业全称)参会,同一企业参会账号不超过2个,否则将予以剔除。
腾讯会议号:660-907-351(不设会议密码),培训开始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0:30。
二、接续采购省份调整情况
2024年5月20日,联盟采购办公室发布《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关于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接续采购品种参与省份一并公布。现有部分省份提出对参与的品种进行调整,接续采购品种参与省份以此次通知为准(详见附件1、2)。
三、信息申报
(一)药品范围。
属于采购品种目录范围,且满足实施方案中“申报资格”的药品。采购品种目录以本次通知为准(详见附件1、2)。
(二)填报方式。
本次接续采购通过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ggfwpz.www.exerfusion.com/tps-local/ucenter/#/login),点击“药械招标管理”模块“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常用药和短缺药品接续采购项目”进行企业报名及产品申报,登录系统可下载产品申报操作手册。数字证书是企业网上申报的唯一标识,申报企业凭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产品申报等相关操作,企业注册方法详见药交网(https://www.yjsds.com/)首页-业务专区-规则指南-资料下载,已在招采子系统完成注册的企业无需再注册。
(三)填报内容。
符合实施方案“申报资格”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药品申报企业承诺函》(附件4),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四)时间安排。
1.信息申报及审核:2024年6月24日9:00—2024年7月5日18:00。
2.审核通过的产品将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联盟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盟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须对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对于虚报、漏报、瞒报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23—88979957
信息申报咨询:023—63831667
会员操作咨询:400—039—2233
附件:1.常用药集采接续采购品种目录
2.短缺药品集采接续采购品种目录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药品申报企业承诺函
联盟采购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常用药集采接续采购品种目录
序号 |
品种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参与省(区、市) |
1 |
盐酸川芎嗪 |
注射用无菌粉末 |
80mg |
渝、黔、滇 |
2 |
玻璃酸钠 |
注射液 |
2.5ml:25mg |
渝、桂、黔、滇 |
3 |
美洛西林 |
注射用无菌粉末 |
1g/1.5g |
渝、黔、滇 |
4 |
噻托溴铵 |
吸入剂(含吸入粉雾剂和粉雾剂) |
18μg |
渝、黔、滇 |
5 |
乳果糖 |
口服溶液剂 |
667mg/ml(100ml:66.7g、100ml:67g) |
渝、鄂、桂、琼、黔、新、新疆兵团 |
6 |
甘草酸二铵 |
口服常释剂型 |
50mg |
渝、鄂、琼、黔、滇、青、新、新疆兵团 |
7 |
复方甘草酸苷 |
口服常释剂型 |
25mg(甘草酸苷)-25mg(甘氨酸)-25mg(蛋氨酸) |
渝、鄂 |
8 |
法莫替丁 |
注射液 |
100ml:20mg |
渝、琼 |
9 |
法莫替丁 |
注射剂 |
20mg(包含2ml:20mg) |
渝、琼 |
10 |
万古霉素 |
注射用无菌粉末 |
500mg(50万U) |
渝、鄂、桂、琼、黔、滇、青、新、新疆兵团 |
11 |
替考拉宁 |
注射用无菌粉末 |
200mg(20万U)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12 |
罂粟碱 |
注射剂 |
30mg(包含1ml:30mg) |
渝、鄂、琼 |
13 |
普伐他汀 |
口服常释剂型 |
20mg |
渝、琼、黔、宁、新、新疆兵团 |
14 |
胰激肽原酶 |
肠溶片 |
120U |
渝、琼、青 |
15 |
羧甲司坦 |
口服溶液剂 |
10ml:500mg |
渝、琼、宁 |
16 |
乙酰半胱氨酸 |
吸入用溶液剂 |
3ml:300mg |
渝、鄂、琼、滇 |
17 |
二羟丙茶碱 |
注射剂 |
250mg(包含2ml:250mg) |
渝、鄂、琼、宁、新、新疆兵团 |
18 |
丙卡特罗 |
口服常释剂型 |
25ug |
渝、琼 |
19 |
氟尿嘧啶 |
注射剂 |
250mg(包含10ml:250mg) |
渝、桂、琼、黔、滇、宁、新、新疆兵团 |
20 |
硝呋太尔制霉素 |
阴道软胶囊 |
500mg(硝呋太尔)-20万U(制霉素) |
渝、桂、琼、黔、宁、新、新疆兵团 |
21 |
烟酰胺 |
注射剂 |
50mg(包含1ml:50mg) |
渝、琼、新、新疆兵团 |
22 |
环磷腺苷 |
注射剂 |
20mg(包含5ml:20mg) |
渝、琼、黔、新、新疆兵团 |
23 |
氯诺昔康 |
注射用无菌粉末 |
8mg(实际装氯诺昔康8.6mg) |
渝、鄂、琼、新、新疆兵团 |
24 |
间苯三酚 |
注射剂 |
40mg(包含4ml:40mg) |
渝、鄂、桂、琼、黔、滇、宁、新、新疆兵团 |
25 |
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 |
注射用无菌粉末 |
500mg |
渝、鄂、黔、宁 |
26 |
表柔比星 |
注射用无菌粉末 |
10mg |
渝、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 |
备注:1. 口服常释剂型:普通片剂(片、素片、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不包括口腔崩解片(口崩片);
2. 注射剂: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注射用乳剂、乳状注射液、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注射用浓溶液。
附件2
短缺药品集采接续采购品种目录
序号 |
化学名 |
药品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 |
参与省(区、市) |
1 |
苄星青霉素 |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
注射剂 |
120万单位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2 |
垂体后叶 |
垂体后叶注射液 |
注射剂 |
1ml:6IU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3 |
促皮质素 |
注射用促皮质素 |
注射剂 |
25IU |
渝、桂、黔、青、新、新疆兵团 |
4 |
酚妥拉明 |
甲磺酸酚妥拉明 |
注射剂 |
1ml:10mg |
渝、琼 |
5 |
酚妥拉明 |
甲磺酸酚妥拉明 |
注射剂 |
10mg |
渝、琼 |
6 |
高锰酸钾 |
高锰酸钾外用片 |
片剂 |
0.1g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7 |
黄体酮 |
黄体酮注射液 |
注射剂 |
1ml:20mg |
渝、琼、宁 |
8 |
甲氨蝶呤 |
甲氨蝶呤注射液 |
注射剂 |
2ml:50mg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9 |
甲氨蝶呤 |
注射用甲氨蝶呤 |
注射剂 |
5mg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10 |
间羟胺 |
重酒石酸间羟胺注射液 |
注射剂 |
1ml:10mg |
渝、琼 |
11 |
硫代硫酸钠 |
硫代硫酸钠注射液 |
注射剂 |
20ml:1g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12 |
硫代硫酸钠 |
注射用硫代硫酸钠 |
注射剂 |
0.64g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13 |
糜蛋白酶 |
注射用糜蛋白酶 |
注射剂 |
4000IU |
渝、琼、青、宁 |
14 |
米托蒽醌 |
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 |
注射剂 |
100ml:5mg |
渝、桂、黔、青、新、新疆兵团 |
15 |
米托蒽醌 |
注射用盐酸米托蒽醌 |
注射剂 |
5mg |
渝、桂、黔、青、新、新疆兵团 |
16 |
肾上腺素 |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
注射剂 |
1ml:1mg |
渝、琼 |
17 |
新斯的明 |
甲硫酸新斯的明 |
注射剂 |
2ml:1mg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1ml:0.5mg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
18 |
新斯的明 |
甲硫酸新斯的明 |
注射剂 |
1mg |
渝、桂、琼、黔、青、宁、新、新疆兵团 |
19 |
依沙吖啶 |
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 |
注射剂 |
2ml:50mg |
渝、桂、琼、滇、青 |
20 |
异丙肾上腺素 |
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 |
注射剂 |
2ml:1mg |
渝、琼 |
备注:注射剂: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注射用乳剂、乳状注射液、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注射用浓溶液。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址)的 (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本公司 (企业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参与产品申报、报价等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本公司认可被授权人签署的相关说明、协议等法律文书的效力以及其作出的相关行为。本公司与被授权人共同承诺本次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截止日止。
特此声明。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
注:身份证粘贴处要加盖企业鲜章
出具授权书的企业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药品申报企业承诺函
联盟采购办公室:
在充分理解《渝鄂桂琼黔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关于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后,我方决定按照规定参与申报。我方保证产品信息及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我方已充分考虑到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并以此申报。我方承诺申报价不低于本企业该品种成本价。我方完全理解并遵守采购文件中的中选药品协议采购量选择及确认准则,理解医疗机构选择中选产品后,中选企业不得拒绝供应,如拒绝视同放弃本次中选资格。不保证每家中选企业都有医疗机构选择。
我方承诺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采购地区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需求,具有履行协议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能力,对药品的质量和供应负责。如果我方药品中选,将按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及时向配送企业发送药品,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确保中选药品的价格、质量和数量等一切要素按照购销协议履行。
我方承诺申报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并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0年1号)组织生产。
我方承诺申报品种不存在违反《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承诺在采购周期内持续有效,若产生相关纠纷,给医疗机构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我方承诺同采购办公室无利益关系,不会为达成此项目与采购方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与其他企业串通申报、协商报价。不干扰联盟采购相关工作秩序,不会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正式协议签订前,本申报函和中选结果通知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协议。
申报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