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1-00307 | [ 发文字号 ] | 渝医保函〔2021〕11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8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972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972号提案的复函
渝医保函〔2021〕114号
许宏图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重庆市医保支付相关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将医疗付费纳入“渝快办”平台的建议》(第0972号)已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10月,我市正式上线医保电子凭证,并依托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购药,即替代社保卡刷卡实现医保基金结算,同时解决无卡用户的认证问题。目前市医保局正按照《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2020〕10号)要求,加速推进我市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建设,提升群众使用体验,助力医保业务的办理和支付更加方便快捷。
一、移动支付功能介绍
本次建设基于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及相关标准,遵循国家统一建设要求与重庆本地特色结合的总体建设思路实施,最终实现三大建设目标:一是实现混合支付,参保人通过登录国家医保APP,接入银行系统完成医保电子凭证和个人账户绑定,就医购药时扫一次码同时完成医保基金部分和个人现金部分的混合支付;二是实现预约挂号,参保人在国家医保APP地方专区中选择医院进行预约挂号并在线支付挂号费,到医院可直接去所预约科室进行就诊;三是实现诊间结算,参保人完成就诊后,医生上传处方信息并生成支付定单,参保人无需到缴费窗口,通过使用国家医保APP或国家医保局官方授权的第三方渠道即可在手机端完成医保基金部分和个人现金部分支付。
二、项目建设安排
目前我局已启动了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项目建设,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接口改造和联调测试,计划2021年内试点上线。移动支付中心上线后,我局将加快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与“渝快办”的合作,在“渝快办”平台上线医保电子凭证各项应用,达到全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网上“总门户、总平台、总枢纽”工作目标要求;二是通过与银行机构合作,逐步探索移动支付在信用支付、互联网医院等方面的场景应用,基于提供可信数据前提下,依托医保电子凭证签发过程,嵌套信用就医场景;三是与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共同合作,打破数据鸿沟、信息孤岛和技术壁垒,实现身份认证体系互认,健全我市立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体系和基础资源数据库,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医保线上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此复函已经但彦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